关于报考单位的推荐意见或政审意见办理的相关事宜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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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业期内,因选调生、公务员考试等招考单位的报名材料需要学校出具推荐意见或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意见的毕业生,请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办理,由所在学院负责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如果还需要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再联系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的推荐意见有院系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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